有了强迫症的症状怎么办
文章来源:济南神康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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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强迫症的症状怎么办?医生这样情况是这样说的,有强迫症状不一定就是强迫症。曾经遇到这样一例病人,女性,18岁,被其母带来就诊。她立在旁边,表情呆板,双手半举在胸前,什么都不敢碰。母亲痛苦地诉说:“一年了,她每天不停地洗手,用刷子刷手,没完没了。肥皂、洗衣粉、洗洁剂用了不知多少,还说手没有洗干净。看她洗手,可以把人烦死。到别的医院看病,都诊断为强迫症,吃了治疗强迫症的药物,也没有什么效果。” 经过和病人交谈,我发现病人有很多怪异的思维内容,例如:“手上有很多小人、很多妖怪”,“中指代表情人”,“不洗干净,妖怪就会和人结合”……经过更进一步的精神检查,发现病人有很多精神分裂症的症状,正确的诊断应该是精神分裂症,应该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治疗。
其实,强迫症状和强迫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强迫症状通常有强迫观念、强迫意向、强迫行为之分,上述病人的强迫症状则属于强迫行为一类。尽管强迫症状多见于强迫症,但我们不能见到有强迫症状的人就诊断为强迫症。因为,强迫症状不是仅见于强迫症,还可见于其他多种精神疾病,甚至正常人。
有些抑郁症患者也会出现强迫症状,一些强迫症患者也往往伴有抑郁症状。两者的鉴别相对难一些。一是看抑郁或强迫症状哪个是原发的,哪个是继发的。二是看哪个症状更严重、更突出。三是看伴随出现的症状,如果有早醒、体重减轻、(情绪)昼重夜轻、自责自罪,则诊断抑郁症。另外,有没有求治欲、自知力也是一个重要的鉴别依据。
强迫症状还见于强迫性人格障碍、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神经衰弱。
正常人偶尔也会出现一些强迫症状,例如数电线杆,记车牌号,核对账目,查看门锁。但正常人的强迫症状一是出现时间短暂,断断续续,时有时无;二是症状较轻,不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三是没有“反强迫”心理,就是从思想上主动去克制那些强迫的内容;四是当事人并不觉得痛苦,没有治疗的愿望。这些人大可不必为自己的强迫症状耿耿于怀。
专家建议那些久治不愈,错诊误诊的患者和单纯门诊服用西药治疗无效者及不承认自己有病的患者。最好住院做全面系统的检查,做到明确诊断,对症治疗。有的患者断断续续的治疗,这样不利于病情的康复,一定要做到足量、足疗程的规范治疗,这样才能尽快康复。 咨询热线:0531-88190909 医院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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